轉知【衛福部】修正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氯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」
修正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氯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| 發布日期:2025-04-09 | 更新日期:2025-04-09 發
布單位:研究檢驗組
主旨:修正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氯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」,並自即日生效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。
公告事項:修正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氯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」。
依據: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三十八條。
公告事項:修正「食品中動物用藥殘留量檢驗方法-氯黴素類抗生素之檢驗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