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農委會】農民職業災害保險開始受理 107年11月1日正式開辦

2018/11/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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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行政院的新聞稿整理,農民在田間工作潛藏職業傷害危機,如修剪果樹墜落、被農機壓斷腿、農藥中毒等,但現行的農民健康保險(下稱農保)僅有生育給付、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3項,並無職業災害保險的特別給付保障。

職災保險於(107)11月1日起試辦上路,期能提高農民職業安全保障,使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能獲得適當經濟補償,預估有114萬農民受惠。

農委會表示:現行農民健康保險農民職業災害並無特別保障,但在田間工作卻潛藏職業傷害危機。為提高農民職業安全保障,使遭受職業災害農民及其家屬能獲得適當經濟補償,農委會參考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國外制度,規劃農民職業災害保險

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對於在田間務農因遭受意外傷害不能工作的農民,提供有傷害給付、就醫津貼、身心障礙給付及喪葬津貼等4項給付,均為現金給付,與農保給付不重復發給。與農保相較,新增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2項給付;另外,身心障礙給付增給50%,喪葬津貼增給100%,對於遭受職業傷害的農民具有較高保障。

自7月起該會陸續至各直轄市、縣(市)辦理政策說明及座談會逾40場,地方政府、農會及農民均肯定本項政策,並提供回饋意見。未來將依照試辦經驗及產、官、學意見,逐步檢討調整以完備整體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制度。至於保險費部分,農委會未來亦將透過試辦累積經驗及案例,本於社會保險財務自給自足原則及依試辦結果每年滾動檢討,俾據以調整保險費率。